首页
兴凯湖家园
政务公开
政务专题
诚信档案
公示公告
局长信箱
房产文化
预告变更登记
www.jxfgj.gov.cn
2008年11月13日10:07
前置条件:
查档通知单
提供要件: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预告登记证明;
(四)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预告变更登记的房屋存在抵押权预告登记的,当事人应一并申请抵押权预告变更登记。
收费标准:
住宅按登记费一半收取
非住宅按登记费一半收取
发改价格
[2008]924
号
办件时限:
10
个工作日
【
大
中
小
】 【
收藏
】 【
打印
】
主办单位:鸡西市房产管理局 地址:黑龙江·鸡西市和平北大街46号
联系电话:0467-2351359
网络备案号:
黑ICP备06005502号
Copyright © 2000-2008 Real Estate Bureau Of JiXi, All Rights Reserved
机构设置
政策法规
办事指南
党风建设
行风建设
落实科学发展观
查询受理结果
投诉企业
开发企业
经纪企业
物业企业
评估企业
拆迁单位
测绘公司
预售公告
拆迁公告
物业公告
经济适用住房公告
廉租住房公告
其他公告
查询受理结果
咨 询
信息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