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兴凯湖家园
政务公开
政务专题
诚信档案
公示公告
局长信箱
房产文化
预告变更登记
localhost
2008年11月13日10:07
前置条件:
查档通知单
提供要件: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预告登记证明;
(四)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预告变更登记的房屋存在抵押权预告登记的,当事人应一并申请抵押权预告变更登记。
收费标准:
住宅按登记费一半收取
非住宅按登记费一半收取
发改价格
[2008]924
号
办件时限:
10
个工作日
【
大
中
小
】 【
收藏
】 【
打印
】
主办单位:鸡西市房产管理局 地址:黑龙江·鸡西市和平北大街46号
联系电话:0467-2351359
网络备案号:
黑ICP备06005502号
Copyright © 2000-2008 Real Estate Bureau Of JiXi, All Rights Reserved
机构设置
政策法规
办事指南
党风建设
行风建设
落实科学发展观
创建“三优”
查询受理结果
投诉企业
开发企业
经纪企业
物业企业
评估企业
拆迁单位
测绘公司
预售公告
拆迁公告
物业公告
经济适用住房公告
廉租住房公告
其他公告
查询受理结果
咨 询
信息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