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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与私交易
前置要件:
1、权属登记测绘成果图;
2、查档通知单;
3、权属登记申请表。
提供要件:
1、房屋所有权证;
2、买卖双方身份证和复印件;
3、房屋买卖合同(协议)
4、共有房屋需共有人同意产权出让的书面材料。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权属登记科1-6号窗口
收费标准:
手续费:住宅:6元/平方米 计价格(2002)121号
非住宅:评估额的1%计收 黑价联字(2004)13号
登记费:住宅:80元/件 发改价格[2008]924号
非住宅:550元/件
权证附图测绘费:住宅:100元/户 鸡价字[2008]31号
非住宅:200元/户
契税:住宅:评估额的1.5%计收
非住宅:评估额的5%计收
逾期登记费:按登记费3倍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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