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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市住宅小区环境整治的通知
关于加强我市住宅小区环境整治的通知 鸡政房字[2008]128号 县(市)、区房产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2008年10月8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和环境文明建设大会”,下发了《鸡西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和环境文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市领导作了重要讲话,要求从2008年10月上旬至2008年12月在全市开展环境整治工作,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在这次活动中主要负责小区内环境的综合治理和主要街道两侧住宅楼的亮化工程,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整治的重点 1、小区内“五乱”(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停乱行、乱倒乱扔、乱堆乱放)现象。 2、小区内裸露地面。(道路、道板的铺装和修复) 3、小区内的绿化。(绿地修补、树木的种植、绿地种蔬菜等) 4、垃圾箱、果皮箱、广告栏的设置。 5、小区街路与主次干道连接处的铺装。 二、市区主要街路“亮化工程”责任单位 1、市兴凯物业公司 63栋 2、市金嘉物业公司 10栋 3、市广居物业公司 9栋 4、市华恒物业公司 2栋 5、市益源物业公司 3栋 6、市居安物业公司 6栋 7、市兴旺物业公司 3栋 8、市祥光物业公司 4栋 9、市易达物业公司 1栋 10、市益民物业公司 1栋 11、市盛硕物业公司 2栋 12、市金威物业公司 1栋 三、具体要求 1、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高度重视环境整治的重要性,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按照责任分工,抓好落实。 2、各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内的环境进行清理,修补完善各种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对楼体悬挂物,特别是有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清理,禁止在小区绿地种蔬菜,对绿地和树木要定时修剪,路灯要达到正常使用。 3、在小区的固定场地设置广告栏和公益广告栏。广告栏的设置要经当地房产部门审批,规格标准统一,不准发布不健康的广告信息。公益广告栏主要发布政府信息、公益活动信息等,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4、要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治任务,没有完成“亮化工程”的单位,要抓紧时间,按时完成安装任务。活动结束后,我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活动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物业企业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鸡西市房产管理局 2008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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