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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住房保障规划纲要
针对我市近期房地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完善廉租住房及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制度,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依据
《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 《鸡西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 《鸡西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 《鸡西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鸡西市经济实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房地产调控的相关政策 二、规划原则
(2)合理布局、协调发展的原则。 (3)可持续发展与发展弹性相结合原则。 (4)构建和谐、节约型社会原则。 (5)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原则。 三、规划目标 按照全面覆盖,应保尽保;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适时调整,动态管理的原则,争取利用3—5年左右的时间,建立健全以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为主要形式的住房保障制度,积极探索并解决常住我市并有稳定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建立满足群众基本居住需求、具有鸡西特色的住房保障体系。 四、保障范围和对象 我市决定两年内首先对月人均收入在160元以下(低保户)、人均住房面积低于8平方米的最低收入家庭,通过廉租房的形式实施住房保障,并于“十五”期末逐步扩大到月均收入269元以下、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0平方米的低收入困难家庭。 对于月人均低于1000元的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主要以经济适用房为主.争取到规划期末完全解决其住房困难。 五、保障进度和要求 我市住房保障推进分四步走:第一步,2008年重点采取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方式,结合棚户区改造,解决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做到应保尽保。 第二步,2009年,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全部纳入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的保障范围。 第三步, 2009年—2012年,在解决最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基础上,通过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形式,逐步解决中等偏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第四步,积极探索解决常住我市并有稳定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问题。通过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鼓励企业在外来务工人员密集区建造“农民工公寓”等办法,切实改善外来工居住条件。 六、建设计划 2008年—2012年我市将建设经济适用房1011500平方米,建设廉租房53240平方米。年度计划见下表:
七、政策保障措施 1、根据我市社会和经济发展以及房屋租赁市场变化等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租金补贴标准,让最低收入家庭能真正租到满足基本居住需求的住房。租金补贴标准根据住房租赁市场租赁价格的变化进行调整。 2、在今后5年中,实物配租占廉租住房总户数的比例将从目前的10%逐步提高至60%左右,通过分散配建、收购二手房、空置商品房以及政府存量住房多渠道筹措房源。 3、规范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和管理,确保每年开发建设量不低于当年住宅开发建设总量的20%,实行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实行申请、审批、公示和轮候制。 4、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指导有条件的单位为在本市居住半年以上且有稳定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5、继续实施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切实改善老住宅小区居民的居住条件。 6、大力发展和规范房屋租赁市场,发展和规范房屋租赁市场,是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制定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市民把中小户型住房向低收入家庭出租。 7、通过预算安排、国有土地净收益、公积金增值收益、社会捐赠等信息途径多渠道筹措住房保障资金。 8、切实落实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用地、减免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经适房建设其他税费减免等各项优惠政策。 9、加强组织保障,成立住房保障办公室,加强政策调整、业务指导、资金核定、督查督办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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