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鸡冠区2010年市场交易和商品房指导价格
localhost    2010年05月31日09:34    
关于执行2010年鸡西市鸡冠区市场交易和商品房指导价格的说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房屋交易平均价格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的规定,为了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指导房屋市场价格,根据鸡西市机关地区2009年至2010年部分二手房交易价格、商品房预、销售价格、房屋建设成本核算价格及鸡西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公布的2010年部分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价格信息等依据,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程序,根据房屋的地理位置差别、各类结构和用途,经综合测算确定了2010年鸡冠地区房屋交易平均价格、重置价格,望相关单位参照实施。
用于确认指定房屋的特定价格,以具备《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及符合相关法定条件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的估价成果为准。
本文件所标定的地下是指依法批准建成的混合、钢混结构商服用途的建筑,不含地下室和地下车库。钢混结构指九层以上2006年至2010年建成竣工的钢混高层建筑房屋,商品房销售价在3200元至4000元/平方米之间,各单位早期建成的办公楼,土地为划拨的房屋混合结构,可参照同类地区楼房住宅价格略低10-20%之间确认价格。如土地为出让的可参照同类地区楼房住宅确认价格。
平房混合结构办公用房,土地为划拨的可参照同地区同结构商服用途下浮10-20%确认价格。土地为出让的建筑年限较近的用于特定事项的,以评估价格为准。钢混厂房以同地区混合结构商服价格为参照价格确认。混合结构厂房土地为划拨的,可参照同地区混合结构商服价格下浮10-20%作为参考价格。出让的可按同地区同结构商服价格参照实施。本文所称的各类房屋均指以进行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合法建筑。
本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鸡西市房产局所有。
本文件网上公布后施行,网址:
本文件为参考数据,不承担任何法律后果,如与上级文件相抵触以上级文件为准。
 
2010年5月18日
鸡西市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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