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鸡冠区5家物业服务企业违规行为的情况通报
localhost    2008年11月14日13:32    

关于鸡冠区5家物业服务企业违规行为的情况通报

 

鸡政房字[2008]127

 

县(市)区房产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今年以来,随着我市住宅开发建设步伐的加快,住宅物业管理面积逐年增加,特别是从20084月起,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物业服务等级评定工作,按照服务等级标准确定收费价格。在实际工作中,个别物业服务企业存在服务标准低,没有按照评定的服务等级标准提供服务,没有评定等级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现象,业主意见较大,造成上访,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鸡西市金嘉物业公司管理的红星家园、南岗组团、西山富强等住宅小区,今年八、九月份在没有评定等级的情况下,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捆绑收费,装饰装修保证金不能及时返还等问题,造成小区业主多次集体上访,特别是923红星家园小区部分业主冲击市委办公场所造成很坏影响,今年市长电子信箱投诉案件3起等问题。

二、鸡西市阳光物业公司管理的东山阳光家园小区,因建设单位没有按照规划要求完善基础配套设施,户外铺装不到位,给业主的出行带来不便、造成业主多次上访,今年市长电子信箱投诉案件7起等问题。

三、鸡西市华恒物业公司管理的和平嘉园小区,在没有评定等级的情况下,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捆绑收费,造成小区业主集体上访。

四、鸡西兴凯物业公司管理的四街小区,今年以来存在车辆乱停乱放,小商小贩沿街叫卖,道板损坏维修不及时,绿地被占用、市长电子信箱投诉2起等问题。

五、鸡西市金威物业公司管理的西建一组团,存在捆绑收费等问题。

要求上述各物业服务企业针对存在的问题,要在规定的时限内认真进行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物业企业,将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各物业企业要严格按照评定的服务等级标准内容提供服务,没有评定等级的住宅小区,要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收取费用,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我局将建立定期通报机制,通过网络等媒体定期通报各物业企业的违规行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今后,凡是业主集体上访和通过省、市长电子信箱反映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将按照有关规定降低企业信用等级,情节严重的降低物业资质等级或吊销物业资质。

特此通报。

   

 

鸡西市房产管理局

200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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